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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课题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3: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依托四川警察学院,以刑事科学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旨在促进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在公安实践工作中的应用。经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重点实验室即日起发布2021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选题方向为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情况在选题范围内自拟研究题目。研究选题应充分体现刑事检验的研究前沿,体现研究的前瞻性,关注当前公安刑事技术领域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体现实践应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及实战应用。目前主持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依据申报课题具体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一般为3-5万元。

三、主要研究方向

(一)智慧新刑技研究。主要涉及现代信息技术、科技手段与刑事技术深度融合研究,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现场勘查新技术研究。

(二)刑事技术领域新检测技术研究。包括物证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传统物证检测新方法研究、视频侦查技术研究、电子物证检测技术研究、声纹技术、虹膜技术等。

四、成果形式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应用软件、实用新型技术等。研究项目需在SCI收录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课题完成时限为1-2年。完成的研究须注明课题资助为“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资助”。相关研究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及其承担单位共同所有。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材料报送

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刑事检验实验室,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原件1份寄送至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93192456@qq.com

申报资料下载网址:https://xsjy.scpolicec.edu.cn/

七、截止时间: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 。邮政编码:646000

联 系 人:朱镜      联系电话:19115835582


 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21415

附件1:刑事检验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刑事检验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结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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